據(jù)香港文彙報報道,非本地生來港升讀大學,一直被部分人指責爲“搶資源”,教育局1月3日就向立法會遞交文件,明晰非本地生與本地生學額分配的政策。
以往八大院校可最多錄取20%的非本地生,當中包括4%爲資助學額,16%爲額外學額。新政策將會把20%的非本地生學額一律劃爲核準收生指標1.5萬個以外的額外學額,變相讓供港生升大的學額由96%增加至100%。新制將于2016/17學年起落實,屆時收生名額將較現(xiàn)時增加約600個。
香港政府一直積極吸納世界各地人才來港升學,令校園環(huán)境更國際化,故允許資助院校錄取相當于核準資助學額20%的非本地生,包括4%的資助學額及16%的超額錄取學額。換言之,在1.5萬個資助一年級學士學額中,以往有4%、共600個可用作錄取非本地生,本地生的學額則爲1.44萬個。在新政策下,自2016/17學年起,由于20%非本地生學額一律劃爲額外學額,故本地生可獨占1.5萬個資助一年級學士學額,保障了本地生的升學機會,亦同時不影響非本地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