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規(guī)則基于現行的ASTMF833-13b嬰兒臥式和坐式推車標準(由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ASTM發(fā)布),修訂了多角度/可調扶手有關的頭夾風險,並修改了在測試中把産品調到“最有可能導致失敗的位置上”,從而檢測出最不安全的打開方式,要求制造商在使用說明或使用狀態(tài)處進行標識。
另外,在此份新聯邦安全標準中的關鍵安全問題包括:停車制動器的要求、輪和旋轉組件脫離、穩(wěn)定性問題和剪、切、擠壓點的危險。16CFR1227的生效期是2015年9月10日,出廠日期在此日期後的嬰兒手推車都應符合本法規(guī)的要求。